9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哈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8平方米及2009年年底新增廉租家庭廉租房租赁补贴款的续发工作预计于下月启动。此次发放的廉租房租赁补贴款共计5200余万元,涉及1万多户家庭。
据介绍,哈市自2003年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截至目前,廉租房受益家庭已达近1.6万户,廉租房保障范围也已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低收入家庭过渡,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已实现应保尽保。
据了解,廉租房租赁补贴款以首次领取时间计算,一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续发。今年上半年,哈市已完成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9平方米和10平方米以下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续发工作,共为3746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补贴款近1700万元。
从下月起,哈市将对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8平方米及2009年年底新增廉租家庭廉租房租赁补贴款启动续发工作。此次发放的廉租房租赁补贴款共计5200余万元,涉及1万多户家庭,并且仍以现金形式发放。
为进一步扩大受益范围,从去年起,哈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已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低收入家庭过渡。根据规定,今年哈市家庭人均收入在372元以下,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均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此项政策可使全市4000余户低收入家庭直接受益。
廉租房补贴标准
家庭人数 金额标准(元/月)
1 360
2 380
3 405
4 430
5 (含5及以上) 450 (汪洋 孙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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