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物业维修金改按房屋面积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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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物业维修金改按房屋面积收

2010年09月08日 11:17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别墅200元/m2,毛坯房的商品房有电梯和无电梯的缴费分别是120元/m2和75元/m2……这是长沙新近出台的《关于调整我市物业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房屋维修资金新标准,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结束了维修资金以往按购房款2%-3%比例缴纳的历史,转按住房性质、房屋面积、有无电梯等因素综合确定缴纳。

  几家欢乐几家愁

  家住开福区的何国兵最近花了近60万元在开福区买了一套100m2的三室一厅,按以前的规定,何国兵应缴纳约至少1.2万元的维修资金。

  新标准实行后,他的电梯房需缴纳最多1.2万元物业维修资金,缴费额度有所减少,于是他准备等十月一日新标准施行后再去缴纳费用。

  态度截然相反的是家住岳麓区的王先生。他购买了一套四室两厅住房,共140多个平方米,总购房款约56万元,按原来的规定,他应缴纳维修基金约1.13万元,但新政实施后,他要按照每平方米120元的标准缴费,共计1.68万元,相差0.55万元。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这对那些购买地段较偏、房价较低房屋的市民来说,的确很不利。”王先生说,他打算明日就去缴纳维修基金。

  统一按面积收费

  此次调整后的长沙市(不含长望浏宁)物业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如下:别墅按200元/m2,毛坯商品房有电梯的120元/m2,无电梯的75元/m2;精装修商品房有电梯的110元/m2,无电梯的65元/m2;经济适用房有电梯的100元/m2,无电梯的60元/m2;独立地下车库80元/m2。

  按面积收还是按房款收合理

  “新标准显然对那些在重要地段购房的市民有利,对于那些资金短缺、购房困难的市民不利。”市民刘旭龙说,本来买地段较偏、价格相对较低的房子可以省去几千块钱的维修基金,但新政反而加重了困难户的压力。不过对于高价格敏感,而又想买一套面积较大房子的人,这个新标准是有利的。

  而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李健律师表示,维修资金完全归业主所有,所以按照面积缴纳多少对于维修基金性质毫无影响,同时,他也认为按面积征收物业维修资金更合理。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梦颖 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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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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