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在相关措施协调配合之后加快推行,应当强调的是征收物业税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不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负担,例如可以按家庭规定一定的免税面积等等。”在昨天举行的中欧国际工商学院“2010首届房地产业高峰论坛”上, 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侯云春如是表示。房价、调控政策、物业税、房地产企业出路等成了政府、学者、开发商等各类嘉宾谈论的热点。
侯云春认为,应当积极发展更多层次的住房租赁市场,使租房居住成为今后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形式,甚至是主要形式。对于无力购买和暂时买不起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大量发展公租房、农民工公寓和吸引更多的存量房源进入租赁市场等,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侯云春的看法引起与会嘉宾的共鸣。原建设部副部长宋春华也表示,住房保障应重点发展廉租房。世联地产董事长陈劲松建议,一定要把过高的房地产租赁费税大幅度降下来,让更多的存量房进入租赁市场,解决租房真实需求。
侯云春还表示,目前开征物业税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一些城市正在酝酿对非自住型的住房开征房地产税。开征物业税有助于增加房屋保有环节的成本,尤其是拥有多套住房的持久成本。但他同时强调,征收物业税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不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负担,例如可以按家庭规定一定的免税面积等等。陈劲松等嘉宾则认为,物业税问题已经成为悬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上的一把利剑,但尽管说了很多年却从来落不下来,与其这样,不如征收物业转让环节的增值税,坚决杜绝阴阳合同,让打击投机真正能够落实,而不是让持有房子的人交物业税。
侯云春还提出适度提高房地产交易税、增加投机交易成本。他认为,今后应当在严格税收监管,减少征收程序的前提下,可以考虑适度提高房地产交易税,这有助于增加房地产的交易成本,减少投机炒作。但也应当合理区分改善型需求和投资投机性需求中的交易行为,不增加正常自住型购房的负担。对此,陈劲松补充道,要建立房地产估价系统,解决存量房交易中阴阳合同避税问题。
对下一步楼市将会如何这一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表示,调控政策可能不一定加码,应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让已经出台的政策真正发挥作用。宋春华也提出,要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要理性应对,回归常态、防止大起大落,在平稳健康的发展中要逐步逼近目标。(余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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