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48万平米公租房开建 租金按市场的70%收取(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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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48万平米公租房开建 租金按市场的70%收取(2)

2010年09月02日 14:28 来源:大河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11年,郑州市将力争开工建设85万平方米的公租房,并根据区域需求情况,将目标任务分解至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航空港区。

  公租房之建设

  今年开建48万平方米公租房

  由于公租房主要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因此,今年,郑州将首先在来郑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产业集聚区、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公租房的试点建设。确保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内完成开工建设10万平方米公租房的试点建设任务,同时确保航空港区IT产业园区年内开工建设38.4万平方米公租房的建设目标能够落到实处。这些项目建成后,将主要解决集聚区内企业内部的来郑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郑州市政府将制定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大中型企业、产业园区以及高校等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由房屋产权单位负责运营,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困难。

  公租房之房源

  有政府投建、回购等5种房源

  根据《郑州市公共租赁房暂行管理办法》,郑州市公租房有5种来源:

  政府投资建设或回购的;

  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

  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建设的;

  廉租住房和公有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转换的;

  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

  今年的公租房试点建设主要以企业和社会机构建设为主,从2011年起,市、区两级政府将组织建设或回购一部分公租房,有限解决公共性艰苦岗位一线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

  同时,从2011年起,郑州市将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土地供应和资金筹措力度,在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一部分公租房。房屋交付使用后,按照政策有关规定,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进行配租。

  公租房之保证

  商品房、经适房须配建公租房

  要求将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户型等内容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的重要内容。这意味着,今后房地产开发商在郑州市开发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时,必须在本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房。

  贺明理说,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在郑州市尚属首次。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此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并将配建面积、套型结构、装修标准等内容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予以明确。租赁期满5年,可以补缴相关的减免费用后,向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出售。

  郑州市规定,配建公租房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以及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住房项目,可以配套建设不超过建设总面积8%的商业用房,以缓解资金紧张和后期营运困难的局面。而商品房项目中公租房的配建比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享受到哪些优惠,相关的政策目前正在制订当中。(记者 郑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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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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