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
全市即将开始调查登记
从10月15日起到11月15日,郑州各区房管部门将开展公租房需求调查,接受市民的咨询和需求登记。在掌握了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总量和区域分布情况后,做出科学的建设。
到时候,申请者就可以直接提出自己的意见。这也是郑州房管部门为大家提供的一个交流平台。自2011年起,郑州市和各区政府将组织建设或回购一部分公共租赁住房,打算优先解决在公共性艰苦岗位一线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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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公租房后是否可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后,承租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的,仍可按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不计入承租人(单身或家庭)的现住房面积,但承租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2.公租房什么样?
公租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并进行简单装修。
3.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何区别?
公租房保障三类人群:一是郑州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新就业职工;三是工作和收入相对稳定的来郑务工人员。而廉租房保障的对象是郑州市常住户口的低收入家庭。简单地说,廉租房保障的对象在生活上比公租房保障的对象更困难一些。(记者 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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