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管部门:未来商品房开发将配建公租房(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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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房管部门:未来商品房开发将配建公租房(2)

2010年09月02日 14:19 来源:河南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进展

  全市即将开始调查登记

  从10月15日起到11月15日,郑州各区房管部门将开展公租房需求调查,接受市民的咨询和需求登记。在掌握了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总量和区域分布情况后,做出科学的建设。

  到时候,申请者就可以直接提出自己的意见。这也是郑州房管部门为大家提供的一个交流平台。自2011年起,郑州市和各区政府将组织建设或回购一部分公共租赁住房,打算优先解决在公共性艰苦岗位一线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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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租赁公租房后是否可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后,承租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的,仍可按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不计入承租人(单身或家庭)的现住房面积,但承租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2.公租房什么样?

  公租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并进行简单装修。

  3.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何区别?

  公租房保障三类人群:一是郑州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新就业职工;三是工作和收入相对稳定的来郑务工人员。而廉租房保障的对象是郑州市常住户口的低收入家庭。简单地说,廉租房保障的对象在生活上比公租房保障的对象更困难一些。(记者 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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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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