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设关系到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安居问题,在整个住房体系中占据重要的位置。然而,保障房由于其特有的性质,建设进度和建筑质量往往不尽如人意。就在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8天内两度强调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后不久,有媒体披露,在接下来的一两个月,九大部委联合组成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督察组将联合督察问责,约谈没有完成任务的地方政府,督促加快保障房建设的进度。
保障房的建设是安居工程的核心任务。由于房价的持续上涨,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购买能力持续下降,居住条件未能得到有效改善,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因此,加大保障房建设的力度,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基本居住权利,就显得格外紧迫和必要。此外,受严厉的政策影响,商品房的开发和建设短期内陷入了一个低谷。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来补位商品房投资下降,就变成了一个急迫的问题。
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保障房建设以来,和蓬勃发展的商品房相比,保障房的建设始终不尽如人意。以今年为例,国家确定了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建设住房580万套的任务,并已和各地签订协议。但从上半年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地方住房保障工作的完成情况并不理想。即使是完成较好的福建省,截至目前也只建成保障性住房25828套,完成投资39.5亿元,仅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2.2%。
保障房建设的速度缓慢,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资金筹集困难。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普遍比较紧张,有不少地方甚至负债累累。即使是财政较好的地方,也由于保障房建设的规模较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显得捉襟见肘;二是利润微薄。和商品房的“暴利”相比,保障房只有3%~4%的利润,微薄的利润难以引起开发商的兴趣。
其实,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不妨将保障房建设的任务交给国有房企,通过政策的规定,国企应该而且必须成为保障房建设的主力。一方面,国有企业的属性决定了他们有义务专注于保障房的建设。国有企业的产权属于全体人民,这与非国有企业有着本质区别。因此,国有企业除了从事少数竞争性的产品生产外,更多地应该从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不是“与民争利”,而是应该“还利于民”。
另一方面,国有房企也有能力进行大规模的保障房开发和建设。经过“抓大放小”式的国有企业改革,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普遍规模比较庞大。再加上金融系统的大力支持,国有房企的资金筹集能力要远高于非国有房企。据统计,目前仅中央国有企业现有三级和三级以上的房地产经营主体500多家,资产额约1000亿元人民币。而国有房企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也有利于保障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事故追究和问责。
事实上,保障房建设也并非完全无利可图。如果开发模式得当,能够实现规模开发,也能成为国有房企的一种长期而又稳定的盈利途径。同时,保障房建设还能增强国有房企的社会责任,提升自身的品牌价值,这无疑是一件名利双收的大好事。
□特约评论员李长安 (作者为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参与互动(0) | 【编辑:位宇祥】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