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变成“水帘洞” 该由物业埋单吗?(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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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变成“水帘洞” 该由物业埋单吗?(2)

2010年08月30日 14:00 来源:辽沈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启用维修基金需要啥条件?

  一般启动和使用维修资金需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该小区或住宅楼建立了维修基金账号;二、损坏的部位必须是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三、必须是在保修期满以后;四、商品房小区必须组建业主委员会,由委托的物业公司在业主大会的监督下启动和使用维修资金。

  没有业主委员会怎么办?

  未成立业主大会、未组建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住宅楼,也可由售房单位启动维修资金业务,但需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经过2/3以上的业主同意。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解决这一问题。

  不够2/3业主同意怎么办?

  一旦某小区入住业主没有超过2/3,或者例如楼房顶楼漏水等所产生的房屋问题没有损害到自身利益而投反对票。因此“超过2/3业主同意”的规定成了一道很难逾越的屏障。一些市民也反映,启动维修基金手续复杂,除业主投票外,还需要层层审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还有一句例外规定:只有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才有可能不通过业主大会启动应急维修资金。房屋漏雨等,看似不损害其他业主自身利益的问题不是一家之事,它会加速整栋楼的折旧,让房屋的使用年限降低。同时,如果业主可以树立“自治”意识,主动参加业主大会,履行自己的职责,将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特别提醒

  私改屋顶 自掏腰包维修

  有些住在顶层的业主在入住装修时,喜欢私自改造屋顶结构。这些私自改造屋顶的行为,本身就是不被允许的,而一旦进行过私自改造,如果再遇到屋顶漏雨的情况,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不会再为此承担责任。业主只能自己承担相关损失,以及维修的责任。 (记者 高鹏 见习记者 宋波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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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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