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满物业服务 不交费就拿不到房产证?(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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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满物业服务 不交费就拿不到房产证?(3)

2010年08月26日 16:53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说法

  物业费与房产证两者没有关联

  到底物业费与房产证的捆绑是否有效?开发商是否有资格强制征缴物业费?就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北京市勤和律师事务所的张祖峰律师。

  “开发商的主要义务之一就是为业主办理并交付房产证,这是无可厚非的。”张律师如是说,“业主未交付物业费并不是开发商拒绝交付房产证的有效抗辩和理由,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是两个合同关系,并不构成具备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的适用条件。业主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如期交付房产证,如果交涉不成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物业费的交纳,张律师表示:“业主交纳物业费、物业为业主提供服务,这本是相互的关系,如果业主不满意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可以采取相关措施更换物业服务单位,但如果业主无故不交纳物业费,物业方也有起诉业主的权利。”(杨予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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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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