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购房合同约定的房产证交付期到了,房产证也真的办下来了,但是上舍园小区的业主却拿不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联合办公的那个机构声称:不交物业费,就不给房产证。通常在北京的小区领房产证、交物业费、享受物业服务本该是按顺序进行的,但在上舍园却捆绑在了一起,难道是开发商对业主交物业费的情况存在顾虑吗?原来,业主中还真有不愿意交物业费的,但事出有因。
投诉
不交物业费就拿不到房产证
2010年8月9日,本报记者接到位于两广路南侧的北京上舍园的业主投诉:“2008年我们入住小区,开发商承诺两年内交付房产证,合同里也明确写了,但日子一到,就立马变了样,又添加了附加条件,说什么必须先交明年的物业费,才给发房产证,我们又不是不交,凭什么这样硬性规定呢,这完全不合法啊!”
根据业主投诉,记者于8月10日来到上舍园,看到如下一张通知:“各位尊敬的业主:根据物业合同服务协议约定,每年8月份为新一年物业费的缴费期。本小区已进入2010—2011年物业费的缴费期,请您在领取房产证前交纳本年度物业费。”
目击
上舍园业主“被交”物业费
在收物业费的办公地点,开发商工作人员举着装契税金的牛皮口袋对业主说:“看好了,这是退给你的契税,一分不差就在这。”随后转手交给旁边的物业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清算好业主所需交纳的物业费以及所退契税总额减去所扣物业费的剩余金额后,当着业主的面打开牛皮口袋,抽出相应钱款,最后才将口袋交还业主。
两年前买房时由开发商代交的一笔税金,由于牵扯到契税调整,有几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的金额退回业主。然而,这笔退回的契税金反倒成为两年后交纳物业费的砝码。
走访
“为了房产证,我们不交也得交”
从办公地点出来,记者如约来到投诉业主家中,等待记者的除了投诉业主本人,还有另外几位业主,他们都是闻讯赶来的,一见到记者就开始倾诉。
张阿姨是个直性子,一上来就向记者抱怨:“我们这小区啊,实在太糟糕,我们都是老实人,如果不是欺人太甚我们不会这么抵触交物业费。现在倒好,不交也得交了,他们拿着我们的房产证,我们必须听话地让干嘛就干嘛啊!”
陈小姐接话说:“交物业费的时候更可笑,我的钱不直接交给我,倒了几道手、扣完物业费才给,他们那帮人真是计划周密啊,就怕我不交物业费,领完钱就跑。”
按照业主的说法,小区部分业主不愿交纳物业费的理由大概有三:第一,小区5号楼为别墅性质的独栋低层,其后边原本是小区业主存放自行车的车棚,但车棚突然无端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住在5号楼业主的“私家花园”,自此小区内自行车均随意摆放,阻碍了业主的出行,并对日常生活造成影响。第二,小区有地上、地下两部分停车区域,地下车库又包括B1、B2两层,但目前B1层已经停止停放车辆,并正在施工建造百余间类似“胶囊公寓”的小房间,以供出租使用,此举造成小区停车位吃紧,给业主们带来很多不便,更为小区内的安全留下隐患。第三,在3号楼、4号楼的顶层,正在加盖平层,该施工不但属于无证违建,而且已经造成4号楼顶层的房屋天花板开裂,正值雨季,雨水已经渗到房间内,继续施工也许还会使更多的房屋受损。
参与互动(0) | 【编辑:林伟】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