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抨击"拆迁富翁"现象 称土地拆迁补偿应征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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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抨击"拆迁富翁"现象 称土地拆迁补偿应征税

2010年08月24日 10:5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香港的面积为1100平方公里,开发了上百年目前建设用地仅占总面积的22%,郊野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占总面积的40%,而深圳仅仅用了30年,建设强度就已经达到40%。

  □在全国有些地方,尤其是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拆迁补偿没有配套的税收或费用的改革配套政策,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政府土地收益缺失导致了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如地铁建设带动了周边房价,那么上涨的价值理应由政府以税收和费用的形式收回,再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良性循环。

  23年前深圳进行了“中国土地第一拍”,而现在土地资源已经成为深圳未来发展最大的瓶颈之一。如何破解土地禁锢,关系到深圳未来30年的发展蓝图。昨日,参加“经济特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教授呼吁,深圳应该先行先试,开拓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制度与管理的新模式。

  土地制度改革怎么评价“都不过分”

  1980年,深圳率先采用深圳出地、港方出资的方式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首开有偿使用国有土地之先河;1987年,深圳土地拍卖的第一槌拉开了中国土地权利改革的第一幕,并促使1988年《宪法》确立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原则。

  严金明表示,在深圳经济特区30年发展过程中,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不仅适应和带动了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且为特区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海量的资金,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并有力地推动了特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今天我们怎么来高度评价,我觉得都不过分。”他透露。

  “应把土地改良增加的价值一律归公”

  近几年来,深圳拆迁总是会成为新闻,在岗厦村的改造中,一下子产生了10个亿万富翁及20多个亿万家族,而广东最大的旧改项目大冲村的改造也产生了十几个亿万富翁,甚至数位2亿以上的富翁。几乎拆到哪里,富翁就在哪里产生。

  严金明表示,目前在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既要防止严重的暴利倾向,又要防止一夜暴富的现象。”

  他表示,在全国有些地方,尤其是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拆迁补偿没有配套的税收或费用的改革配套政策,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政府土地收益缺失导致了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他举例说,如北京地铁十号线建设中,地铁站半径1.5公里范围内,房地产每平方上涨了800元至3000元,上涨中的价值理应由政府以税收和费用的形式收回,再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良性循环。

  他建议,应把土地改良增加的价值一律归公。具体操作手法是,让市场在宏观调控下起到基础性作用,“使所有的土地都有主,所有土地都有价,由政府决定规划导向,由市场决定土地的价值,由税收调节增值的收益。”

  用地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香港的面积为1100平方公里,开发了上百年目前建设用地仅占总面积的22%,郊野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占总面积的40%,而深圳仅仅用了30年,建设强度就已经达到40%。严金明表示,国际上同类城市一般都控制在25%以下,深圳应该积极借鉴香港的经验,探索土地管理中的新模式。

  他建议,深圳应该将低效用地调整为高效用地,做到四个转型:一是用地模式的转型,加大城市更新力度,优化土地布局;二是用地理念的转型,从土地的经济效益向土地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三是管理目标的转型,从资源管理向复合管理转变,建立土地规划和管理体系;四是管理机制的转型,从审批管理向土地全程动态转变,实行国土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记者/黄超实习生/孙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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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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