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闲置地数量争论甚嚣尘上,版本众多:一说1457宗;一说2815宗。昨日又有媒体报道称,广东地方政府手里握有另一个闲置土地名单,属于地方自查结果,范围更大更精确。那么,到底是谁让土地闲置,国家处置政策又将收效几何?
行政指令无效?
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要求对闲置地做到两点:“首先让问题浮出水面,其次是责任到人,要问得合理,让地方心服口服。”消息称,按照国土部对9月土地问责规定,即对所辖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未达到15%的“警戒线”,但后果严重的将被问责,包括记大过、降级或撤职等。
“从历史经验看,行政命令并不能解决房地产市场的根本问题,闲置地问题也不例外。”昨日,中国价值指数首席研究员崔新生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执行不到位或根本不执行,有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将问责降到最低。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认为,“从地方政府角度考虑,首先,如果严格执行了国家规定,下一次开发商就不会积极出高价买地,进而影响地方政府收入;其次,如果督促开发商加紧开发闲置地,势必造成开发商的资金链逐渐趋紧,从而降价销售商品房,如此,地方政府的土地同样不能卖出高价。”
崔新生则指出,可以考虑建立一个涵盖各方利益的土地储备基金,同时辅之以行政手段(敦促地方政府上报闲置土地数)和金融手段。
加强调整信号?
“国土资源部的表态其实是继续强化楼市调控的信号。”尹伯成认为,决策层或许意识到,光靠差别化信贷方法,不能完全达到预期调控效果。
事实上,自今年4月14日新“国十条”政策实施以来,其调控效果便备受争议。“关键是楼价并没有真正降到老百姓所期望的幅度,因此国家想在土地上‘动脑筋’。”尹伯成说。
尹伯成分析称,如果国家及地方政府坚决执行政策,开发商必然会进行降价举措,20%左右的降幅可期;但如果地方政府执行力不彻底,房价将很难下调,更大的可能是维持高位震荡。本报记者 黄烨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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