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第三套房贷可“借道”抵押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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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三套房贷可“借道”抵押贷?

2010年08月19日 14:24 来源:东南快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银行房贷政策持续从严的背景下,福州却有部分已经停贷第三套房贷的银行暗示客户,可通过将第三套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操作”为抵押贷的方式来规避政策的严控。业内指出,购房人可能要为此付出不菲的“代办”费用,并不合算,而且有违规挪用信贷资金的嫌疑。

  可迂回抵押“购买”第三套房

  昨日,在福州东街附近一家已经停贷第三套房贷的银行,工作人员在记者咨询过程中暗示,如果客户确实需要通过银行信贷资金购买第三套住房,可以先找到专业中介机构,由其出资一次付现买下该住房,再以该住房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房产抵押贷款,最后将贷出的银行资金返还上述中介机构。以此做法,便能规避第三套房贷的停贷,而且还不要面临贷款利率的大幅上调。

  据悉,目前在榕仍可办理第三套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银行最高已将利率提升到基准利率的1.5倍,而房产抵押贷款的利率最高也只到基准利率的1.2倍。而且,在榕银行第三套房贷最多只能从银行贷出房产估价45%的资金。而如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则可从银行贷出房产估价70%到80%的资金。

  挪用信贷违规成本高风险大

  在银行人士看来,目前能够制约这种操作方式的因素并不多,“主要是第三方机构的代办费用和借款人自身的违规成本”。昨日,榕某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上述操作模式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客户把从银行贷出的资金用于返还中介机构,这已经涉嫌违规挪用信贷资金。特别是今年一系列贷款新规实施后,银行的一些消费类贷款会直接将款项发给向借款人的支付方,这就迫使一些借款人要通过与支付方“勾结”的方式来套现。

  据悉,比较常见的方式是借款人与某装修公司私下达成协议,向银行提供虚假装修合同以“证明”其资金用途。等银行把贷款资金打入装修公司账户后,借款人再从装修公司套取现金挪作他用。

  “这如果被银行发现,银行将提前回收贷款,并向客户收取违约金。”银行人士指出,届时借款人将无法利用银行贷款向第三方还款,并要支出违约金。如果涉及金额较大,银行还可能起诉该客户。

  算账:

  假设购房者张先生要购买一套价格100万元的第三套房,他自有资金仅50万。

  他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必须自筹5万元,支付55万元的首付款,贷款45万元,面临可能高达8.91%的年利率。而更可能的情况是,他在银行遭遇停贷。

  二是通过某担保公司借款50万元以一次付现,该借款利息是最低每月3%。一般按上述流程操作,手续弄好的时间最多只要2个月,即需要支付给担保公司30000元利息,再加上正常的担保手续费,一般是借款总额的1%,代办费用总额即为35000元。张先生付出这笔费用后,就可以用房产抵押,从银行贷出70万左右的资金,同时只要面临7.128%左右的年利率。(记者 周昆 黄欣达 见习记者 刘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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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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