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北京正在研究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消息,目前正成为开发商们关心的头等大事。有开发商向记者直言,如果预售资金真的“专款专用”,将对企业资金运作造成很大影响。
部分开发商已率先拿到《北京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表示,未来北京开发商不仅不能直接收存商品房预收款,在使用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时也将受多方钳制。
18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对记者表示,上述消息表明地方政府正在积极落实新“国十条”,但房地产调控任务仍很艰巨。
“专款专用”将收紧开发商资金链
“上述消息并非空穴来风,说实话很多开发商就是靠预售款滚动开发的,特别是在房屋销售好的时候更是如此,预售款会占开发资金至少30%以上。”一家房地产上市公司高管向记者直言,“专款专用”将收紧开发商资金链,对企业影响很大。
需要指出的是,有关商品房预售资金要进行监管的办法早已有之。在今年年初,北京、云南、河北石家庄、广西南宁、安徽合肥等省市就曾相继出台地方性政策,强化管理预售制度和预售资金。
而在4月中旬楼市新“国十条”出台后,住建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更明确规定:“各地要加快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预售资金可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
“预售款管理将提高开发商自筹资金比10%以上,很可能导致开发商为了加快销售节奏,缩短预售及交房之间的间隔。”中原地产张大伟说。
楼市调控任务仍很艰巨
王珏林分析指出,上述消息表明地方政府正在积极落实新“国十条”。王珏林直言,从房地产调控实际情况来看,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房价从过快上涨到涨势停止,一些楼盘价格也出现松动,市场供应包括土地供应量都在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步伐也在加快。
但是,他坦言,也有少数地方对新“国十条”的落实比较缓慢,各地出台新的政策也相对较少,房价整体来看还是较高,“房地产调控任务依然艰巨。”
王珏林表示,接下来还需要督促各地方政府切实落实新“国十条”政策,“已有政策足以解决当前房地产问题,关键是真正落实到位。”他说。记者 于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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