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作为28个率先使用公积金建设保障房的试点城市之一,武汉初步估算今年将拿出5亿元支持保障房建设。
按照试点计划,试点城市应具备以下条件:已出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制定并公布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住房公积金决策和管理体制健全,近五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达到40%,结余资金数额在10亿元以上。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武汉已达到这四个条件,其中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刚好过10亿元。按照试点要求,在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中心计划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投入总额为5亿元。
目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启动前期准备工作,具体方案将经过公积金管委会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
湖北省房地产经济学会专家委员殷跃建表示,在过去10年里,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严重滞后,导致房地产结构严重失衡,商品房房价一路飙升。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大量“沉淀”,这些资金需要保值增值。在此背景下,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是一项积极、有益的措施。 (沈翀 黎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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