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批准长清区为公共租赁房建设试点单位,这标志着省城首批公租房建设启动。试点的四个公租房小区都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可安置4500余户居民。
在省城,有一些市民的收入水平既不能享受廉租房,买商品房也比较困难,被称为“夹心层”。为满足这部分市民的住房需求,济南市启动了公共租赁房建设,首批试点选择在长清区,共确定4个项目,包括区城镇公共租赁房项目1个、开发区内企业公共租赁房项目两个、山水集团公共租赁房项目1个。4个项目总占地160多亩,总建设面积28万平方米,共安置4500余户居民。
长清区房屋管理中心的负责人表示,首批建设的4个公共租赁房小区,单套建筑面积65-70平方米的公寓型住宅,户型分为成套住房和集体宿舍,以分别满足单身和已婚人员的需求。成套住房与集体宿舍数量比例约为6:4。
上述负责人表示,省城首批公共租赁房先期试点建设采取政府组织并划拨土地,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可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享受减免。
先期试点公共租赁房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区内城市常住户口的中等偏下收入无住房家庭和新就业人员,新就业人员主要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房的房租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价格,高于廉租房价格。
除了长清,高新区正在做相关人员和土地资源调配的工作,规划方案已经提交济南市政府。根据规划,未来5年内,济南市将建设公租房4.4万套,240万平方米。(记者师文静 通讯员 李娜 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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