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混居”遇阻 折射保障性住房建设之痛(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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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混居”遇阻 折射保障性住房建设之痛(3)

2010年08月10日 11:1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商品房里硬塞廉租房的做法是行不通的。”研究中国三产化的著名学者贺有利认为,我国目前城镇仍然是中高收入者偏少,低收入者偏多,住房保障需求极大。我国目前城镇化率仅为46.6%,如果城镇化率达到80%以上,将有6亿农民进城居住,政府的住房保障任务非常艰巨,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加快建设公租房和廉租房。

  贺有利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加快建设公租房和廉租房,必须认真考虑地方政府的财力。目前地方政府的财力已非常紧张,许多地方政府已经负债累累。一方面,原来用于增加财力的土地现在用于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另一方面,建设廉租房、公租房又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地方政府的财力根本无法长期承担大量的廉租房、公租房建设。由于保障性住房的欠账很多,即使所有用地都用于保障性住房,所有财力都用于保障性住房,在短期内仍然解决不了许多住房困难户的居住问题。即便地方政府用巨额资金解决了相对少的住房困难户,而大多数住房困难户仍在等待,“这本身也是不公平的”。

  “更为重要的是,居住廉租房、公租房的低收入者在收入提高后,廉租房、公租房的退出机制在我国很难落实,目前许多城市已遇到廉租房、公租房的退出难问题,多年来没有退出1套廉租房、公租房。”贺有利说。

  对此,贺有利建议,政府住房保障应以租金补贴为主。租金补贴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向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发放租金补贴,资金数量相对较小,政府财力负担小,可以对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实现应补尽补。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收入提高后则停止租金补贴,退出机制易于实行。在此情况下,如果政府仍有财力,可进行适当规模的廉租房、公租房现房建设。(记者周文馨 通讯员李开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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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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