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业主真的能占便宜?(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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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业主真的能占便宜?(3)

2010年08月09日 18:0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问题3

  老物业耍赖不走没办法?

  流血冲突不断 老赖不曾遭罚

  老物业耍赖不走,谁来买单?记者调查发现,老物业拒不履行交接义务,而在诉讼仲裁期间,双方产生纠纷造成的损害,总是明确地转嫁到了业主身上。

  拥有1600多户业主的丰台区鸿业兴园小区现在正经历着这样的“阵痛”:

  2009年2月,鸿业兴园小区召开第二次业主大会,通过决议授权业主委员会在与小区开发商、前期物业鸿基旺物业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启动物业招标程序。2009年5月,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业委会启动物业招标程序。当年7月,北京亿展资产管理公司中标,成为小区新物业,业委会与之签订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2009年10月,小区召开了第三次业主大会,决议通过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2009年12月,新物业与老物业接洽,希望能顺利完成物业交接。但鸿基旺物业拒绝交接,丰台区小区办、新村街道办出面协调未果。

  2010年3月,新物业向丰台法院起诉,要求老物业撤离。但时至今日,距业主大会通过新物业合同已有8个月,老物业仍未撤离。

  鸿业兴园小区业委会赵主任向记者介绍,目前小区已经处于半瘫痪状态,最突出的问题是由于车辆停放缺乏管理,业主间因车位发生过一起流血冲突。

  而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新物业“不得强行接管”。“不得强行接管之后怎么办?没有配套细则,就有纵容和激励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交接的反作用。”多名有“实战”经验的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此条款中的“协商”并无任何法律约束力。

  于启波律师建议,业主大会决议和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应由建委组织交接,减少后续问题。

  由于新物业无法进驻,2009年,包括乐府江南小区在内发生过10余起物业交接冲突,停水断电、垃圾成山、停车管理陷入真空。

  耐人寻味的是,至今未听说有一家拒不撤离的老物业因此而遭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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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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