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规划”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决定着社会和经济效益,也事关百姓利益。要想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开发商通过随意变更“规划”牟利的顽症,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严格执法。对确因城市建设需要而调整规划的,应严格变更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因其他原因变更规划的,要按失职、渎职追究规划主管部门的责任,使其不敢为、不能为。
二是建议有关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现在对规划部门和开发商随意变更规划的追究基本处于无序状态。目前没有发现一个因规划变更而被追究的官员,往往是因为相关官员贪污受贿被查处以后,牵扯发现的更改规划、获取暴利和侵犯他人利益的案件。
三是从技术层面应该引进第三方介入机制,改变目前规划主管部门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角色。对一些开发商提出的申请,应该引入中介或者权威机构,评估考核变更是不是符合法律公众利益,是否侵犯到第三方利益等,以求公平公正。
四是发动全社会力量监督作用。近期包括北京、广州都发生多起因为社会监督力量庞大,开发商被迫中止变更规划的实例,说明在现在立法和执法都不到位的情况,社会舆论监督会起到一定作用。(记者 武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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