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大限”成“空文” 责任追究难落实
正是凭借屡次的“规划调整”,让泛海建设“捂地”成功,也就是公司公告声称的“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风险”。这让被称为政府“利剑”的土地闲置“两年大限”规定成一纸空文。
按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记者调查发现,通过更改规划获取暴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比比皆是,虽然国家相关部门屡次针对规划问题开展整治和规范行动,却屡禁不止。此前北京广渠路15号地等修改规划事件就曾受到广泛质疑。而泛海建设在武汉开发的泛海城市广场项目,2009年6月就已动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09年11月17日却发布《规划方案批前公示》,称正在审批其一期项目规划方案。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房地产商会理事桑圣元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发商通过不断调整规划,逃避“两年大限”。这种危害后果十分严重。首先,破坏了法律的尊严、政府的信誉,助长了贪渎行为。桑圣元说:“个别调整的背后可能是权钱交易,众多规划官员倒下就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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