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6000万套空置房”的数据被媒体披露,中国究竟有多少套空置住房的问题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虽然目前没有任何权威部门和研究机构能够准确统计出空置住房的数量,但作为房地产投资、投机的副产品,空置房的大量存在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7月底,海南传出了正在研究征收住宅“空置费”的消息。力促空置住房进入市场,增加住房供应,遏制房地产投机,对空置房征收惩罚性的“房屋空置税”成为政策预期的新焦点。在空置房数量尚未廓清的情况下,“房屋空置税”的提出究竟是开拓了一条调控的新路,还是一个只能在理论上存在的政策乌托邦?
空置税:让商品房回归居住属性
“商品房长期闲置,是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并使不可再生的国有土地资源被少部分人滥用于牟取暴利,使地产成为少数人向一般社会公众赚取超额利润的手段。”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表示。
针对房屋空置问题,早在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就有代表和委员提出了开征房屋闲置税的建议。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郭松海当时在提交的一份大会发言中就建议将房屋闲置税置于物业税开征前,作为物业税“实转”试点。因为与物业税相比,房屋闲置税的涉及面小,关系简单,较易操作。
7月,随着北京联合大学一份有关房屋空置情况的调查报告出炉,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再次提出,政府应尽快联络税务、土地、房管、水、电等部门,研究制定征收房屋闲置税的规则、标准、征税范围、程序、步骤、内容及征税的税基、税率等,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如确定房屋控制的年用电量、用水量衡量标准等;并组织协调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等各部门携手合作,付诸实施。
与物业税相比,房屋空置税更具有“惩罚性”,因此对于囤房、炒房者的针对性也就更强。不少专家和学者认为,在房地产投资、投机之风盛行的情况下,开征房屋空置税有利于推动空置房进入市场,抑制投资、投机,根本目的是为了让商品房回归其居住消费的属性。
是“调控利器”还是“政策乌托邦”?
从理论上讲,房屋空置税似乎是治疗“房屋空置病”的一道良药,但从实际操作层面看,这个崭新的概念面临着诸多难以逾越的现实困难。
“空置税的想法很好,但操作起来比较麻烦。”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摆在房屋空置税面前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空置房”如何认定的问题。
虽然不少专家曾建议根据用电、用水和用气量作为房屋是否空置的认定标准,但根据目前我国的电网及其他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水平,根本无法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即便公共服务联网体系建立得已经十分完善,仅凭用电、用水来判定是否空置也不一定科学。
“有些房源的情况十分特殊,比如房主长期出差或是驻外;比如季节性的休闲度假房产。这些房源能否简单地认定为空置?”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表示,房屋空置税不仅存在技术上的困难,而且一旦物业税开征、房产税调整,房屋空置税的出现是否会引发重复征税的问题,这些都需要纳入考虑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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