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租房成本租金偏高的质疑,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此次公布的成本租金并非实际将收取的租金。目前北京尚未确定具体公租房项目的租金标准,将来的租金标准肯定会根据市场租金下浮计算。至于将来公租房租金标准的确定,同样也会综合各方面的意见,由相关部门核定后公布。对于是否采取举行听证会的方式,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尚未确定。
近日,市住建委公布的3个公租房项目,分别位于石景山区京原路、朝阳区王四营、丰台区黄土岗等地,公布的成本租金从22元/平方米·月到30元/平方米·月不等。此后,有媒体对其提出质疑,称每平方米每月高达二三十元的租价让人有些看不懂,因为它不仅没比市场价低多少,有的甚至比市场价还高。
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公布的成本租金,仅仅是按照公租房成本测算出的租金,并非最终的租金标准。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将来在公租房项目配租时,会结合承租家庭的负担能力,并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公租房项目的租金。不同地段和区域的公租房将确定不同的租金标准。
该负责人强调,目前,北京公租房均处于建设期,未正式投入使用,还未确定具体每个项目的租金标准。据了解,首批公租房项目有望在今年年底配租。该负责人同时强调,北京的公租房和所有保障房一样,都坚持“阳光工程”,在每一个阶段都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将来租金标准的确定,同样也会综合各方面的意见,由相关部门核定后公布。对于是否采取举行听证会的方式,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尚未确定。(余美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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