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统计数据打架 差别或源于阴阳合同(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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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统计数据打架 差别或源于阴阳合同(2)

2010年08月04日 09:0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名词

  二手房交易中的“阴阳合同”,“阴合同”显示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而“阳合同”则根据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种是虚高的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另一种是填低房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以便少交税。如果阴阳合同没被房产部门通过,导致买卖双方无法过户,买卖没有成功,买卖双方不愿意付中介费,买方还要求退定金,中介却认为自己履行了居间义务,应当收取中介费,由此会引发纠纷。

  -相关新闻

  供销32比1 观望气氛更浓

  对我爱我家等15家重点房地产中介公司的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15家中介公司共销售二手房近3.7万套,比去年同期下降两成;其中6月份成交2998套,更是比去年同期锐减七成,延续了上月的减量势头。高达32比1的供销比表明市场观望情绪进一步弥漫。

  -延伸阅读

  数据造假 市民可举报

  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从6月起对各类统计调查对象、各级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相关部门开展了执法检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设置情况、是否存在按领导要求伪造篡改数据等。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83547013、83171819和举报邮箱tjzfdjc@bjstats.gov.cn。

  -外地做法

  试征评估价税 遏制阴阳合同

  据《广州日报》、《深圳商报》报道,目前深圳市地税局正与国土部门磋商调研,二手房交易可能按照评估价收税,遏制阴阳合同。此前,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已在上海、湖北试运行。通过阴阳合同,卖方可规避20%的个人所得税、超过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以及可能很高的土地增值税等。假设一名购房者现以300万元的价格卖掉原价100万元的一套房产,若按评估价征收税费,卖家可能要被课以至少50万元的税费,相当于炒房盈利减少了至少25%。(记者 姜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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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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