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景不长,心细的住户发现,2010年5月,小区门前的超市关闭了。这个与小区风格一致的红色三层小楼,门前的牌子换成了“拆迁办公室”,此时还有很多住户不知道,这个“办公室”是冲着自己来的。
直到6月2日,一切平静都被打破。
开始只是一张A4纸的通知张贴在小区门口,这封“致柳林园地区承租居民的一封公开信”中写道,由于柳林园公寓所有建筑未经审批,属于违法建筑,且水质不达标,建筑质量不合格,因此决定予以拆除,希望所有租户配合有关部门,办理退租手续。而此时超市小楼的牌子再一次发生变化,改成了“柳林园清理整顿办公室”。
“我记得,这封公开信的落款是5月12日,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才贴出来通知我们?”消息一出,张玲与其他租户傻了眼。
随后小区门前的菜市场也被撤出,乃至原先物业的工作人员和保洁也相继撤出,让租户们终于意识到了危机。“现在物业只管卖水卖电,其他已经没人了,因为我们强烈要求,才派来一个保洁的。”
进入小区的那条小路上最新立起的蓝色公告牌,再次明确了柳林园的非法性。“柳林园地区土地性质为国有无偿划拨,土地证用途为商服,城市规划用途为绿化用地,该地区建筑均未经审批,为违法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区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履行了与部分建房人谈话、发停建通知书等程序,但建设人无视法规,仍继续建设行为,形成了现有违法建设规模……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该地区的违法建设予以拆除……”
“这都早干吗去了?现在告诉我们,我们租的房子应该是绿地?就算盖房的不听劝阻,如果这牌子早立在那里,会有人花钱租吗?”租户的质疑多数属于无奈,刚住了半年的房子便要拆除,让租户们无法接受。
记者试图与开发商联系未果。
租户
仍然希望“住满14年”
不过,柳林园公寓被判定为违法建筑,在京城早已不是孤例。2010年5月,怀柔区杨宋镇水岸江南二期32栋小产权别墅被强拆,被外界称为“国土部新政第一大案”。
同样是以租代售,同样是违章建筑,“水岸江南”案现在已广为柳林园租户所知,不过柳林园的租户们表示,与“水岸江南”的强拆相比,柳林园有着明显的区别,那就是柳林园公寓所有住户都已入住。
“我们希望能够考虑柳林园全体租户的利益,给我们安排面积、位置大致相当的房子的十四年租用权。如果安置不能进行,我们希望能让我们的小区合法化,十四年后房子由政府收回,我们全部自动搬离。”对于张玲、王小丽等人来说,这是对租户最理想的解决方案。不过如今他们得到的答复是,搬离柳林园公寓,只能拿回原来缴纳的租金,甚至还有一种说法是,还要扣除已住的几个月的租金。
“我们自己装修的费用怎么算?就让我们这么搬走,我们的损失谁来承担?”王小丽的质疑,几乎代表了所有租户的疑问。拆迁通知公布至今,据租户自行统计,搬离的租户不到二十家,这些房屋门前,已被有关部门喷上了“禁止出租”的红漆大字。
就在离柳林园不远的柳林路上,海户新村项目也正在拆迁,悬挂于已拆迁的房屋之上,一条条红色的条幅在阳光下格外扎眼,条幅的上面写着一行大字——“不让投机者得利,不让老实人吃亏。” (记者 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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