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廉租房的前世今生(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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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廉租房的前世今生(2)

2010年08月02日 15:4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首当其冲的便是,开发商所宣传的“廉租公寓、廉租房”,显然与政府“廉租房”的概念有相当大的区别。稍经查询便知,柳林园公寓是商业立项,商水商电,这与“廉租房”本质有别。

  而此时网上也已有“山寨廉租房”的质疑,2009年9月21日天涯问答上的一个帖子直指柳林园公寓,一名叫做“北京过客”的网友提问:“柳林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在大兴区盖了几栋楼,以14年5至7万元出租,中途如遇拆迁问题退还租金,请问这是什么形式?合法吗?可靠吗?”而问题只得到一个网友回复:“合法。”

  “人家是有手续的,我们都看过,而且在北京这么高的房价下,这样的价格怎能不让人动心呢?”张玲的说法得到了许多住户的认可,几乎所有住户都表示,在交付长租定金前,看到过开发商的相关文件,一切都显示房屋并没有问题。

  其实柳林园公寓在建设中出现了一些小问题。

  据张玲回忆,由于被北边的居民指责遮挡阳光,柳林园公寓的A栋在建到3层后停工,转而开始建设南侧的B栋,不过在几个月后,遮挡阳光的问题不知以什么方式得以解决,建设继续进行。2009年年底,整个公寓完工。

  在张玲看来,这些问题在开发商的处理后能顺利解决,也成为了公寓合法的又一明证:“如果这房子违法,怎么可能停工了又盖起来?”

  公寓完工,来租房的人也越来越多。正如公寓广告宣传语所言,多数租房者都是来京打工者、老人和一些低收入人群。多数租户表示,虽然开发商明言可以“短租”,但几乎所有人都选择“长租”形式,因为用不到500元每月的价格租到14年房子,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极大的优惠。

  然而将多数租户蒙在鼓里的现实是,在租赁过程中,“廉租公寓”的说法已被开发商悄然换掉。

  作为最早的一批住户,张玲手中的租赁合同有着紫红色的封面,其上用金字赫然写着“北京市廉租公寓租赁合同”,这个合同名称,让许多租户放心签署了合同。不过后来的租户拿到的合同,已经变成了红色封面,封面上的名称也改成了“房屋租赁合同”。

  虽然名称不同,两本合同的内容却几乎一致——房屋租赁价格、租期、甲乙双方注意事项等等,不过两本合同都没有提到一点,那便是如果开发商的房屋无法坚持十四年,将如何赔偿租户。

  物业保洁

  现已撤出小区

  租户大批入住柳林园是在2010年2月至3月,由于建设好的房屋仅是“四白落地”,多数租户在入住前,大都选择进行装修。

  走进柳林园公寓内部,便可发现这里与普通住房的不同,长长的楼道里,两排入户门一字排开,多数住房都是没有厨房的“小户型”,为了方便生活,不少住户便在入口处设计了一个一米多宽的灶台。

  “我们打算在这里住十四年,当然房子要装修一下。”虽然房租仅为五六万,不过多数租户表示,用于装修购买家具、家电的开销也有几万块。多数住户在这里过得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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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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