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连续一周高温闷热,大兴王小丽一家老小,却只能吹着电扇度三伏天。空调不敢装,因为她所在的这栋楼,乃至整个柳林园公寓,一个多月前被宣布为违章建筑,将面临强拆。
大兴区黄村公园一路向东,穿过京开高速,便是清源路东口。这里有一条近乎干涸的小河,沿着河边小路北上不到500米,几栋红色砖楼隐藏在一条窄巷之后。这里就是“柳林园公寓”,算上旁边的创玉朝公寓,这里一共有800多住户,2300多人居住。居民多是在2009年底至2010年初搬到这里,并与开发商签署了14年的“廉租合同”。
今年6月,所有住户收到了一纸来自政府的通知,表示该公寓被确认为违章建筑,将面临强拆。在惶恐与不解的情绪下,住户们正在苦苦寻求着现实与政策的和解之道。
公寓宣传语
主打“廉租”牌
“长租、廉租”,这是最初吸引张玲(化名)来到柳林园公寓的原因。
2008年年中,正在四处找房的张玲,在网络上看到了这样一则房屋广告——“新开发项目廉租公寓,给您十四年的使用权限,期间可出租可转让,操作灵活,比买大产权房经济压力小,比外面租房便宜稳定不押钱……”
而另一则广告则更有针对性:“本公司主要致力于开发建设廉租公寓项目,以解决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申请不上廉租房的‘夹心层’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居问题。”
拿着广告,张玲来到了柳林园公寓,当时的柳林园还只是一片在建的工地。按照开发商的资料,公寓为7层,分AB两栋,地上6层地下1层全为出租房。房屋建筑面积从37至80平方米不等,按照面积及位置的不同,14年租金在3万至12万之间。
紧邻京开高速,周围有十数条公交线路,今后还会有地铁延长线修到家门口。看到这些诱人的条件,张玲动心了。
“算下来,一平方米每个月的租金不到500元,好歹是个一居室啊。”虽然开发商只是强调房屋为“长租”,但14年的租期,对于一般人来说,与购房已经非常相似。而在房屋的广告中,开发商也在强调14年长租的稳定性——“14年内房价不递增也不上浮,14年拥有自主权就是自己做房东。适合做过渡,周转,养老,投资。相对租房便宜,比买房压力小。”
而另一个让张玲下定决心的因素是,在看房过程中,张玲表达了急切需要住房的愿望。而开发商表示,如果她先付下定金,可以为她在附近寻找一处住房,600元每月一直住到交房。
接下来的问题,似乎只剩开发商是否有相关的房屋售卖资质了,开发商很快拿出了营业执照、土地租用合同等一系列相关文件,一切都似乎与正规房屋租售买卖过程一样,这也增添了张玲的信心。而广告词中的“比买大产权房经济压力小”中的暗示,被张玲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
2008年8月,她交付了租房定金,住进了开发商为其寻找的住处。住处距离正在建设的柳林园公寓不到百米,可以说柳林园就在张玲眼皮底下盖起来的。
租赁合同
廉租二字悄然消失
虽然张玲对于自己即将拥有安乐窝毫不怀疑,但其实在签署租赁合同中,已有值得关注的细节。
参与互动(0) | 【编辑:林伟】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