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心急签约 买房人冤枉成被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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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心急签约 买房人冤枉成被告

2010年07月29日 09:38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被告

  卖房人毁约,买房人却成了被告,收到法院传票时,张先生彻底晕了。

  今年3月中旬,张通过北京某中介购买了一套位于北京通州区的二手房,每平方米成交价不到2万元。与中介、卖房人签订三方合同后,原本以为一切安枕无忧,却在收房前夕遭遇卖房人毁约。

  “3月15日我和卖房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当时约定4月上旬交房,但在交房前几天,卖房人给我打电话说不卖了。”张说。

  今年3月,北京的房价突然加速上涨,让之前一直没有购房打算的张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压力,在仅仅看了3套房子后,就出手购买下一套面积不到80平方米的两居室。

  签订合同后,通州的房价进入一轮疯狂上涨的周期,一个月内每平方米上涨近2000元,张曾经因此庆幸不已。

  “卖房人看到房价涨得太离谱,不愿意卖了。”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卖房人原本打算卖掉小的买大的,但是房价上涨的速度太快,按照原来的计划,他们根本买不起大房子,所以干脆毁约不卖。

  但他们的不卖,却给张先生带来大麻烦,他生平第一次被起诉至法院,成了被告。

  记者了解到,签订合同时只有房主的母亲在场,但她向张出示了由房主签订的委托卖房书,当时张先生着急买房就没有计较,与房主的母亲签订了购房合同。

  但最终这个当时看起来的小疏忽却差点让张先生损失2万元定金。

  张告诉记者,在收到的起诉书里,房主不仅不承认合同的有效性,还明确表示不会退还2万元定金。“要不是当时买房心切,害怕房价继续上涨,我才不会那么仓促地买房。”

  和解

  今年6月,案子在法院开庭,房主依然很强势,坚持不愿意退还定金,这让张先生很是恼火。

  “卖房人还是一口咬定不是本人签的合同就无效。”张先生没有想到这点小的疏忽会被卖房人用来做大文章,他庆幸还有一个房主母亲和房主共同签署的房屋买卖委托书。

  随后的一段时间里,楼市风向开始转向,北京的房价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4月中旬,史上最严厉调控政策出台,之前一路向前飞奔的房价快车被硬生生地踩上急刹车,成交量骤然下跌,二手房市场首先感到政策带来的凉意。

  “今年年初通州地区涨幅最大,而在遇到新政后,通州也成为房价最不坚挺的地区。我看中那套房子附近的二手房价格仅5月一个月就每平方米跌去近2000元。”张说。

  而这仅是下跌的开始,北京多家房地产经纪向记者证实,从5月至今,通州的二手房跌幅已经将近两成,这意味着张先生之前花每平方米近两万元买的房子现在只需要每平方米1.6万元。

  或许是受此影响,房主最终与张先生达成庭外和解,卖房人退还2万元定金,但是却不愿意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赔偿金。

  张对此表示接受。他告诉记者:“对方也不是故意要毁约,只是因为房价上涨得太快,他们卖了小房子后已经买不起大房子,现在房价已经跌了,我花同样的钱可以买更好的房子。”

  庆幸

  庭外和解一个月后,北京楼市依然持续着之前的下探走势,张不禁暗自庆幸,房主的违约让他没有成为接最后一棒的那个人。

  而对于生意日趋清淡的中介,张先生依然是他们最在乎的潜在客户。

  “前几天我又接到了中介打来的电话,他们推荐了好几套房子,每平方米的单价比之前那套房子要低很多。”张告诉记者,以当时他和房主签订的价格,现在不仅可以在附近随便挑选楼层、位置和户型都更好的房子,面积也比之前大了不少。

  但张却决定彻底进入观望行列。“今年5月份的时候我还跟着中介去看看房子,但现在我坚信,买得越早只会亏得越多。”

  对于还留在中介手里的服务费,张最近萌生了要回来的打算。最近一路下滑的房价让张彻底打消了买房子的念头,他没有再跟着中介出去看过房子,不愿意将好几万元长期保留在中介的手中。

  张先生告诉记者,情愿损失掉3万元的中介服务费,也不愿意继续看房,因为坚信未来房价下跌的幅度会弥补最近的损失。本报记者 张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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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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