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书记刘淇表示,坚持加大政府对中低收入群众住房保障的力度不动摇;上海市长韩正称,坚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与房地产市场体系建设;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表示,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5万套
□ 本报记者 文 风
国务院“国十条”文件出台后,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了显著成效。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国十条”出台后,各地积极响应贯彻落实“国十条”精神,纷纷出台地方调控政策。京沪深三地房地产调控政策更是引人关注。
北京:要完善政策性住房体系
7月26日、27日,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在2010年北京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强调, 要坚持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政策不动摇,坚持加大政府对中低收入群众住房保障的力度不动摇,今年要做到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要完善政策性住房体系,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尽快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上海:确保保障性住房房源
日前, 上海市长韩正指出,在房地产市场体系建设方面,第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第二是结合大城市的实际,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研究制定调节需求的政策措施。
韩正强调,上海将继续坚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与房地产市场体系建设,坚持“三个为主”的原则,即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房为主,多渠道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住房问题。
韩正说,下半年,将按照九届市委十二次全会的要求,落实好“四位一体”政策措施——
第一,上海将再次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收入标准在目前人均月收入960元的基础上,放宽到1100元;力争全年新增廉租受益家庭2.1万户。
第二,进一步扩大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范围。上海将在总结闵行、徐汇两区先期试点的基础上,下半年放宽准入标准,同时在中心城区全面推开,有条件的郊区逐步推开。准入标准中,将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在试点标准上从2300元放宽到2900元;将人均财产限额在试点标准上从7万元人民币放宽到9万元人民币。
第三,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向全社会征求的意见建议,抓紧修改完善《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研究建立起一套科学、可持续的运作机制,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第四,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
住房保障体系中最能让群众直接得益的举措就是旧区改造,上海要确保今年年内完成5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任务。
与此同时,必须确保全市保障性住房的房源供给,要今年要咬定一个目标,就是保障性住房新开工面积占全市住房新开工量的60%,达到1200万平方米。要坚持规划先行,在原先8个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基础上,今年年初又新选址23个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规划面积达到105平方公里,同时,对条件相对成熟的13个基地抓紧开展土地储备工作。
深圳:加快启动安居商品房建设
不久前,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指出,2010年,深圳要加快出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5万套,提供住房1万套,发放5000户住房货币补贴。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全面落实人才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加快启动安居商品房建设。深入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出台《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整顿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从京沪深三地房领导表态和调控政策来看,保障房已成为地方调控的一张“王牌”。保障房之所以能够成为地方调控的一张“王牌”,这与其在本轮房地产调控的角色地位有关。业内专家指出,政府一方面会用保障房的建设来拉动增长;另一方面,则向市场传递出一个信号,目前房价撑着不降的局面不会继续维持,下半年楼市,一定会有一个比较明显的房价回落。对于那些仍然存有侥幸心理观望的人来说,京沪深三地的政策信号,是下半年房价回落的宣言。
参与互动(0) | 【编辑:杨威】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