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别墅仅50年使用权 公益林区建别墅遭质疑(3)——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景区别墅仅50年使用权 公益林区建别墅遭质疑(3)

2010年07月26日 15:07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三大疑问

  开发商自称别墅具有“旅游产权”,这个百姓并不熟悉的名词,到底是怎么回事?

  ●区旅游局

  我们第一次听说旅游产权

  既然开发商一再声称这个别墅区是属于“旅游产权”,并且称是由昌平区旅游局批准立项的,那么昌平区旅游局对此是什么说法呢?

  记者致电昌平区旅游局,就旅游产权一事向该局办公室求证。

  “旅游产权?我还真是第一次听说!”接听电话的昌平区旅游局办公室赵姓工作人员吃惊地说,“对这个大石坡旅游风景区我们倒是知道,那里确实是一个风景区。但是对于风景区里建设的木制别墅群我们一无所知,这个问题我们一点都不清楚。不过我可以负责地说,我们没有批准过什么旅游产权,更没有批准建设木制别墅群。”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分析称,在我国法律中根本不存在所谓“旅游产权”的说法,只是一个销售商弄出来的一个噱头而已,就像出售“小产权房”“乡产权房”一样。

  一旦房屋被拆或者被确认合同无效,都有可能导致购房者较大风险。现如今诚信体制缺失严重,执行难依然存在,最后连应得的购房款都很难获得,很有可能是血本无归,更不要谈什么期望的收益了。

  “旅游产权”别墅使用年限50年,对外销售是否符合规定?

  ●南口镇新元村

  别墅属临建 并不违规

  7月14日,记者就木屋别墅的问题电话采访了南口镇新元村村民委员会,该村委会张姓工作人员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据张姓工作人员介绍,位于大石坡旅游景区内的几个别墅群所使用的土地都是他们村的,整个大石坡风景区占地约两万亩左右,这些土地都归新元村所有。

  包括半山云居、童话山庄在内的几个木屋别墅区的土地都是这些公司以租赁的形式从新元村租赁走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在谈到这些木屋对外销售是否符合规定时,该工作人员说:“这些木屋都属于临时性建筑,在我们的土地上不去建永久建筑就不违规,所以这些木屋都不算违规。”

  在谈到镇、区两级政府对这些木屋别墅的态度时,张姓工作人员说:“镇区两级政府都知道这些木屋,并且镇区的领导还来这些木屋参观过,只是这些木屋没有合法手续就是了。”

  别墅群建设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消费者购买有风险吗?

  ●南口镇政府

  购买木屋别墅存在风险

  南口镇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被问到是否知道在新元村的大石坡旅游风景区内有大量的木制别墅群时,明确表示:“新元村我知道,但是风景区里的木屋别墅群我们并不知情。”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建设在那里的别墅没有经过乡镇的规划部门审批,其土地权属肯定存在着问题。

  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那里所有的别墅都不具备产权,连小产权房都不算。购买这种木屋别墅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参与互动(0)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