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由市房管局主办、二七区房管局承办的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系统高层培训会议上,国家住建部专家提出,很多物业纠纷并不是物业公司的问题,而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物业公司也要仔细验收开发商的房子。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物业管理处处长陈伟说,虽然目前物业管理引入了招投标,但开发商找的物业公司大多是自己成立的公司,这样在把房子交给业主时,本来是物业公司先要验收开发商的房子,然后业主再从物业公司手中验收房子,这样的“二次验收”过程因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关系变成了一次验收,导致房屋质量、小区管理存在的问题等,原本是开发商的问题,变成了物业公司的问题,从而激化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记者 胡审兵 通讯员 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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