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召开的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一届五次会议上了解到,我省抓紧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移交工作,尚没有完成机构移交的7市县,必须在8月底前完成。今年力争覆盖率达60%,缴存总人数达到46.2万人,使用率达到70%。同时将住房公积金“死钱”变“活钱”,开展儋州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严格做好规划减小风险,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上半年缴存13亿元
据了解,截止6月底,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46.4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1.3万人,增长32.3%;缴存金额达13.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亿元,增长18.6%。上半年,省本级共有215个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新增人数9027人。我省还还对一些只为正式职工缴存,但没有为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开展了催缴工作。另外,我省将抓紧市县管理机构移交工作,尚没有完成机构移交的文昌、万宁、陵水、乐东、五指山、屯昌、东方等七市县,必须在8月底前完成。同时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基础建设的投入,加快建设和完善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全省标准化一站式服务窗口,使管理上水平、服务上台阶,争取三年内实现全省住房公积金标准化一站式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覆盖面和使用率,力争今年覆盖率增长12%,达到60%。缴存总人数达到46.2万人。另一方面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消费的支持力度,力争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同比增长15%,达到70%。
“死钱”变“活钱”前景可期
据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改委等九部门已联合印发《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我省高度重视儋州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手段,把握好政策,做好建设统筹和分配方案等方面的规划,减小风险,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业内人士介绍,根据国家九部门《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发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必须定向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特大城市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禁止用于商品住房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为了保障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才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禁止无偿调拨使用。海口晚报 记者光明实习生熊和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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