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地人房贷悄然松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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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外地人房贷悄然松绑

2010年07月20日 16:3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大学刚毕业留宁发展的吴某昨天兴奋地告诉记者,已有银行同意给他办理购房贷款了。记者随后调查发现,南京已有七家银行对外地人买房贷款政策松绑了,对于不能提供社保和纳税两个证明的外地购房者,这些银行已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吴某今年刚刚大学毕业,留在南京发展的他一直想在南京买房,特别是经过近几个月的房地产调控后,更让他坚定了“抄底”的决心,上个月他看中了浦口的一处房子,于是到银行去申请贷款。没想到,多家银行的房贷经理都拒绝了他,理由是国家有规定:外地人在南京购房,如果不能提供在南京工作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银行不得放贷。正当他心灰意冷的时候,一家银行的房贷经理昨天打电话告诉他,该行又同意给他放贷了。

  银行对外地人购房贷款政策是不是松动了?记者昨天展开了一番调查。建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行对持外地户口人士在南京购房的确可以放贷,但是如果不能提供在南京工作一年以上的纳税和社保证明,只能按照二套以上房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必须在五成以上、利率1.1倍以上。招行、中行、华夏、兴业、浦发、光大等银行的人士也表示,没有这两种证明的外地购房人,银行将按照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招行人士解释说,这是为了防止炒房,打击投机等行为,增加炒房成本,避免炒房人大规模地异地购房。“如果外地购房者能出示交满了12个月的社保、纳税任一证明,就可享受与本地户口相同的首套房贷政策。”兴业银行人士还表示。

  不过,也有银行仍对不能提供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的外地人拒绝放贷。工行一房贷经理告诉记者,外地人在该行贷款买房,这两种证明原件是必须的,没有的话很难贷到款。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房贷部人士也表示,外地人在南京购房必须提供这两个证明,否则不能贷款,不存在按二套房政策执行这回事。

  为何银行对外地人购房贷款政策差异这么大?南京某股份制银行房贷部负责人解释说,4月17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中,虽然明确提出了“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的规定,但随后于6月份出台的住建部等三部委规定中,却没有重提这个规定,只是说,对于首次购房,并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地居民,银行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这意味着三部委政策已对外地人购房有所放松,银行并没有违规。”他说。(那真真 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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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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