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套房认定细则出台 执行“认房又认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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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套房认定细则出台 执行“认房又认贷”

2010年07月19日 09:55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已全款购得首套房,贷款买第二套房时,将视为二套房,不享受“首付二成”、“利率打折”等优惠。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昨天出台,银行在放贷前,不仅要查询借款人的贷款记录,还将登录房管部门的房屋权属系统查询借款人家庭的住房数量。严格按“认房又认贷”原则界定二套房。

  据悉,北京市住建委、央行管理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五部门7月15日发布的《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表示:该通知已于7月7日下发各银行,并要求从该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商业贷款均按该通知执行。

  今年5月,住建部等三部门曾出台《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原则。

  不过,由于该文件出台后,由于各地尚未出台实施细则,二套房贷在实际操作中,不少银行只是查证借款人之前的贷款记录。没能与房屋权属单位联网,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是只“认贷”,未实现“认房”。(记者 程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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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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