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将严格执行差别化房贷政策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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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将严格执行差别化房贷政策

2010年07月17日 10:12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针对近日发布的《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称,本市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在“通知”中,就北京市第二套住房认定工作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强调贷款机构采用多种方式确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要如实申报填写《家庭拥有成套住房申报表》。贷款机构要根据借款人的申报情况面测、面谈,必要时采取居访。同时,使用征信查询、交易权属信息系统查询等多种方式确认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以便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为保护借款人隐私,市住建委要求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实行实名制,贷款机构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注册并领取钥匙盘,方能登录系统进行查询。同时,所有申请注册贷款机构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信息使用人的保密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措施是北京市继续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保障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从7月7日起全市各信贷机构开始统一执行这一认定程序。(记者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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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房又认贷?售楼处声称“没听说”

  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监会以及市金融工作局日前再度联合发布通知,就北京市二套住房认定工作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但记者昨日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售楼处和贷款机构相关人士却仍忽悠买房人,表示“没听说”。

  “通知”中强调贷款机构采用多种方式确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保障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这一认定程序从7月7日起在全市各信贷机构开始统一执行。发布已经近10天了,但记者以“有房无贷款”的购房人名义向多个楼盘的售楼处咨询,很多售楼处人员还在许着“有房也可以按第一套房贷办”的空头支票。

  位于房山区的世界名园楼盘售楼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只要前面的房没贷款,就可以做成第一套房贷。同时她还说,没有听说市住建委要查这个,也没有听说要填住房申报表。

  在海淀区清河小营的莱镇宁静湾售楼处里,一位售楼员称,只要能提供资料,就能按照第一套房的标准贷款。但“如果以后被查出来了,可能会被补首付和追究欺诈行为”。这位售楼员还劝说记者:“你不要照实申报住房情况就成了。”

  对此,市住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该措施确实已经开始执行,购房人一旦属于“有房无贷款”的情况,又想按照第一次购房办理贷款,可能会面临临时提高首付、甚至被拒绝贷款等情况。 (记者耿诺 实习生孙荣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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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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