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全国破题 郑州“夹心层”有望半价租房住(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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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全国破题 郑州“夹心层”有望半价租房住(3)

2010年07月15日 10:43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廉租房: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经济适用住房: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掀起公租房的面纱

  以40平方米的一居室为主

  根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规定,公共租赁房主要分政府和企业自建。政府自建的公住房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以一居室小户型公寓为主;当然也考虑到三口及三口以上家庭,配建不超过30%的50平方米以内两居室。

  企事业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建设的公住房,以一居室为主,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为利于引进人才,可建设不超过30%的90平方米以内的三居室公寓。

  月租金约为市场价的50%

  政府自建或回购的,租金标准按3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执行。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建设的,租金标准可在3倍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0.5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的,租金标准由企业在3倍范围内自行核定。

  按照目前郑州执行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砖混结构房屋租金每月每平方米收取1.75元,钢筋框架结构房屋租金每月每平方米约收取1.9元。按上述标准,公共租赁住房每月每平方米的租金在6元浮动。一套政府建造40平方米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一个月租金在240元左右。这是市场价租金标准的50%左右。(记者 王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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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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