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在粤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活动中,记者了解到,省住建厅将通过多种方式新建或筹集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以低于市场的租金,让“夹心层”群体租住。这一计划得到代表的认可。但是,省住建厅认为“夹心层”群体包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异地调动干部、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中异地调动干部纳入公租房保障遭到了多位代表的质疑。
公租房将在珠三角试点
全国人大代表、省教育厅巡视员罗远芳提出,现在住房困难“夹心层”人群亟待受到关注,他们不在住房保障范围内,但生活和居住条件确实很困难。对此,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陈必暖表示,我省将加快研究制定《关于我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城市,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城市进行试点,通过多种方式新建或筹集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以低于市场的租金,提供给新就业职工、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符合规定条件的暂住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同时还包括异地调动干部等租住。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安说,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方向是对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但是,把从异地调到广东来的干部也纳入公租房的保障有些不妥。首先,他们不属于社会救济的范围,而是人才战略体系应该保障的对象,政府可以给他们住房补贴,但不能提供公租房;其次,若把他们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部分人也许会通过各种社会关系,优先占领公租房资源,而那些真正需要的人反而得不到。
陈国安的观点得到了在场多位代表的认同。对此,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考虑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夹心层”范围作出科学的界定。
“广东应尽可能少建经适房”
经济适用房的退出机制受到了多位代表的质疑。全国人大代表、清远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周海波提出,经适房的退出机制也存在问题,购买了经适房的贫困户也许将来收入增多了,超过保障的标准,但是可能不愿意把房子让出来,政府也没有办法对他们的收入进行审查。
“所以政府推进保障房建设,应该尽可能减少经适房,以更多的力气发展廉租房、公租房,房屋的产权是国家的,有利于重复利用。”周海波说。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永忠也表示,应少建经适房,多建廉租房和公租房。他还建议,政府在建设廉租房、公租房时可借鉴国外经验,拿出一块地来招标,让投资者建设租赁房屋。房屋所有权归政府,并由第三方进行管理,房屋的租赁收益归投资者。这样就吸引更多的社会民间资本进入公租房建设领域,而不是仅仅靠政府财政来支撑保障房建设。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住房保障立法工作,重点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保障对象的准入标准、保障方式、退出条件和后续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监督、退出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
-数据棚户区危房改造需投20亿
住房保障均等化近期要达到什么目标?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刘锦红介绍说,到2011年底全部解决现有登记在册的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此外,我省棚户区集中连片的危房有2万多户,主要集中在粤北等经济不发达地区,急需对它们进行改造。经测算,我省棚户区危房改造需要建设资金约20亿元。记者/李强实习生张迪黄雅君
参与互动(0) | 【编辑:位宇祥】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