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楼市千万不能重蹈越调越高的覆辙——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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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楼市千万不能重蹈越调越高的覆辙

2010年07月13日 14:0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2日晚,住建部网站刊文称,调控不会松动,会坚决贯彻楼市调控的“国十条”。这是一个好消息,不过更让人期待的是,调控能真正取得扎实的效果。

  新华社11日连发两文,就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的楼市调控动向进行了总结,其中指出关于房贷政策从紧还是适度放松的论述引起了关注。另有媒体报道,高层派出调研组摸底楼市调控,部分城市如北京、杭州等地三套房贷松动。

  这样的一组新闻出来之后,人们在关注房产调控会不会半途而废,进而不免产生疑问,楼市调控会不会重现越调越高的尴尬情形。

  被称为最为严厉的这轮房产调控的一个主要目标是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应该说,这是一个短期的目标。国家统计局发布的6月份房地产统计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同比上涨11.4%。

  同比还在上涨,说明房价还在高位运行。因为去年6月份的时候,房价在救市的效应下,已经出现量价齐涨的局面。同比增长,说明调控的目标未能实现。而这次调控被人们寄予了厚望。近期各个城市住房成交量大幅下跌说明人们是寄希望调控能让房价降下来,回归到一个合理的价位,并且这种预期还比较强烈。

  但调控又不是那么容易的。所谓调控,无非是对利益的重新分配。这样必然会遭到既得利益群体的反对甚至是阻挠。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表示,宏观调控面临的“两难”问题增多,楼市调控是其中一个。专家分析说,高房价不调控容易引发社会问题,但如果房地产投资大萎缩,也直接影响经济增速。

  “两难”是不是就无解了呢?其实,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下,价格是进行资源配置的最重要因素,政府对于价格的管控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于楼市来说,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固然非常重要,但也仅是一个阶段性的目标,更长远的打算,应该是为房地产业定好性,建设好保障房(公租房和廉租房),并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土地出让制度。只要能建立起这样一些基础性的制度,房价的一时涨跌,并不是多么重要的事情。这是一件长期的事情,不是一时可以完成的,但这是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所必需的。

  就近期的目标而言,面对高房价压力的人们更期盼的是,调控的高压不能放松,也容不得放松,越调越高的覆辙万万不能重蹈。当既得利益者再次为高涨的房价满心欢喜的时候,有多少人在背负着高压沉重地前行啊。

  12日晚,住建部网站刊文称,调控不会松动,会坚决贯彻楼市调控的“国十条”。这是一个好消息,不过更让人期待的是,调控能真正取得扎实的效果。(评论员 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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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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