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上限将暂时保持不变,仍以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2682元为准。按规定,每年7月1日起会执行新的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据介绍,自2007年以来,北京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上限额度连年提高。北京市2007年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8%,但最高缴存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到12%。2008年,全市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缴存上限额度也从2166元提高至2392元。由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北京市职工人均工资不断提高,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中,最高缴存额度再次提高至2682元。往年市统计局都会在4月份之前公布上一年的全市职工人均工资,今年尚未公布这一数据。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表示,由于2009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尚未公布,因此,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上限的设定暂以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2682元为准,待新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存额上限再行调整。涉及月缴存额上限补缴住房公积金事宜,另行通知。(记者陈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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