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人大开展调研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调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表示,广东要大力推公共租赁住房,争取年内尽快出台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解决中等偏低收入的住房。
三旧改造腾出地块
优先用于保障住房
调研组第一站到肇庆市建恒花园。该小区已部分完工,肇庆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了当中的500套约3万平方米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对廉租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政府按中标价全额支付,对经济适用房,政府按中标价每平方米补助800元,居民实际购买1650元。
肇庆市副市长郑剑戈在汇报时说,保障性住房在城区选址困难,有提出郊区大片建,但那样太远生活成本更高,就业更加难。我们在三旧改造中采用政府委托开发商配建,在规划时就拿出几栋做保障性住房,成本价回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说,要鼓励这种做法,“不要把贫穷的人都聚到一起”!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日前在向省人大专题汇报时表示,要求利用“三旧”改造有利时机,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来源。各市、县要将“三旧”改造腾出的地块、政府收回的闲置用地、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纳入政府住房用地储备,优先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确保建成的保障性住房交通和生活方便,适合中低收入人群居住。
大力推公共租赁房
经适房视情况而建
“都是卖1000多元,经适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不了,怎么办?”肇庆市相关部门提出一个现实问题:山区县经济适用房与普通步梯商品房价格相差不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需求不大,当地县政府只有暂缓建设经适房。
此外,符合购买经适房条件的家庭,属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收入来源差,且部分购买人年龄已过60周岁,基本上需办理购房按揭贷款。可是,商业银行认为该部分家庭还款能力差不愿放贷,且要建设单位提供担保,目前经适房由政府主导建设,按规定政府部门不能提供担保,影响该部分家庭购买能力。他们提出,金融系统可否简化放宽对个人购买经适房贷款的政策?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表示,在保障廉租房建设同时,今年要强化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至于经适房在房价过高、供应结构矛盾突出的地方可以适当建,也不宜大量建,在价差非常小的地区政府就不一定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他还透露,广东正争取年内尽快出台《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解决中等偏低收入、“两头不靠”人群的住房。该意见已出草稿,7月底将完成征求意见。“国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广东要吸引、留住人才,要看能否突破面积大些”。记者余颖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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