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摇号前的报名阶段,开发商设置种种障碍,阻碍意向购房者认购退房。昨天,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针对这类情况开出首例罚单,被罚企业为南京晨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月份退房房源中,江宁区悦民路9号装饰城综合楼05幢102室由于价格、面积都较为合理,受到了一些市民的关注。但是,这些意向购房者带着保证金向开发商报名准备参加退房摇号时,却遭到了开发商的阻拦,以另外要多交该套房源多年空置费10万元等各种理由阻止购房者报名。在网上公示期,对于有认购意向的认购人设置诸多附加条件,最终使两位有认购意向的认购人未能办理认购手续。
房管部门接到投诉后表示,按照规定,退房再次进行摇号时,有两点原则开发商必须遵守,一是房价不得高于当时的售价,二是不能设置种种限制条件让购房者不能报名竞买。据此,在昨天的退房摇号现场,房管部门对南京晨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出“罚单”,取消该公司房源6月份摇号,并进行行政限制,1年内不得对外销售该退房房源。(汪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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