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自五月份海口起拍长流三大地块,内蒙古某公司以每亩为543.333605万(8150元/平方米)高价竞得后,六月的海口又将挂牌出让五大地块,此次拍卖的地块位于海口市海甸二东路南侧海甸溪北岸中段,总面积达119576.65平方米,起拍的单位如需竞拍其中的一块土地,需缴纳保证金2亿元人民币,拍卖的土地用于街巷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本次挂牌出让将于2010年07月18日在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进行。
据了解,此次拍卖的五宗地块是自“两个暂停”之后规模最大的一次,总面积将近12万平方米。竞买竞拍成交后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成交价款的10%交付合同定金,可从竞买保证金中抵扣,定金只能抵作最后一笔土地出让金(且不计利息)。
据悉,根据规定,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个月内,在原市电影公司地块位置提供临海甸二东路一楼商业用房1600平方米、二楼电影院1900平方米、三楼办公用房500平方米,并由市电影公司支付26402951元。土地受让人应按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高质量建设好受让用地范围内市政道路和公共设施等,并无偿交给政府使用。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作者:吴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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