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下月起招聘时须标明薪酬。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明码标价”的单位明显增多,但仍有少数企业在招聘会中继续“月薪面议”。
昨日,记者在武汉市劳动力市场举办的招聘会上看到,约七成单位的招聘简章注明月薪,而且比较详细。如某企业对保安注明的月薪为“试用期700元—800元,转正后1070元—1620元”。求职者表示,详细的薪酬标准让人找工作更放心。
但在现场,仍有一些单位回避了工资待遇这一信息。 一家公司在招聘简章中只标明“月薪面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坦称,营销人员实行“底薪+提成”,但底薪仅600元,“担心这个数字写出来没有竞争力,招不到人。”“摒弃‘月薪面议’对企业招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些用人单位还在搭末班车。”武汉市劳动力市场相关负责人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下月开始实施,市场正在向用人单位广泛宣传,要求招聘简章上注明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信息。(魏曦 童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