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改进意见,已通过省招考委全委会审定,较之去年,在考试违规处理、志愿填报等方面增加了新规定。
按照教育部规定,今年高考新增了对几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对违规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新增以下处理办法:“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志愿填报,今年也适度推进改革。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实行平行志愿(不含预科志愿),取消“二视一”的投档办法。平行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在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时,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在设备、技术、管理和人员均已具备条件的市、州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此外,根据省政府决定,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的考生自2009年起,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享受我省现有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政策。(张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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