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北京3岁以下幼儿入托率仅21%——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
    报告显示北京3岁以下幼儿入托率仅21%
2009年03月01日 13:48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目前北京3岁以下幼儿的托儿所和托小班出现了较严重的萎缩现象。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日前联合在京发布的《妇女绿皮书:2006至2007年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报告》透露,目前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3岁以下幼儿的入园率仅为21.4%。

  绿皮书透露,对家长的调查发现,在北京和上海接受调查的家长中,分别有55.3%和69.8%的人认为3岁以下的幼儿适宜入托,分别有24.8%和23.9%的人曾有过找不到托儿所的经历,这一部分人主要是双职工和中低收入者家庭。在接受调查的家长中,北京有九成的家长认为“有必要发展”托儿所,其中23.6%认为“有必要大力发展”;66.4%认为“有必要适当发展”。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原来由政府、单位和街道等举办的托儿所已基本销声匿迹,尽管有少量私立托幼机构招收3岁以下的孩子,但主要是以智力开发、早期教育为目的,并不是为缓解家长就业压力而提供的托幼服务。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3岁以下幼儿入园率仅为21.4%。托幼服务的短缺,在客观上常常造成母亲被迫延长产假,中断职业生涯,增加生育的机会成本。

  与此同时,目前托幼机构的高收费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许多家长反映,目前一些幼儿园的收费甚至超过大学,一些条件较好的幼儿园,每生每月的收费上涨到1000至2000元水平,甚至出现了“天价幼儿园”,使很多普通收入家庭难以承受。在北京市的调查反映,不同类型的托幼园所月收费的范围是:政府办园600至1000元、单位办园600至700元、街道办园500至600元、民办园1300至2800元。也就是说,每年家庭至少需要投入托幼服务费用7000至10000元。

  绿皮书还指出,在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央人民政府就在《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中规定了幼儿园的双重任务,即教育幼儿、减轻母亲对幼儿的负担以便母亲有时间参加政治生活、生产劳动和文化教育活动。然而,目前社会上出现了片面强调托幼机构的教育功能,忽视托幼作为公共服务的双重性质和功能的趋向。托幼机构的目标和功能越来越趋向“教育化”;政府出台的一些托幼规划和政策性文件,如逐步推进幼儿教育社会化,并以幼儿教育属非义务教育为理由,通过收费改革等解决事业经费问题,也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托幼事业的幼儿教育性质、任务,强调了社会和家庭对托幼的责任,政府没有将其作为一种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来强调,更谈不上承担相应的责任。(记者丁肇文)

【编辑:高雪松
    ----- 教育新闻精选 -----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鍏充簬鎴戜滑銆-About us 銆- 鑱旂郴鎴戜滑銆-骞垮憡鏈嶅姟銆-渚涚ǹ鏈嶅姟銆-銆娉曞緥澹版槑銆-銆鎷涜仒淇℃伅銆-銆缃戠珯鍦板浘銆-銆鐣欒█鍙嶉

鏈綉绔欐墍鍒婅浇淇℃伅锛屼笉浠h〃涓柊绀惧拰涓柊缃戣鐐广 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讹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
鏈粡鎺堟潈绂佹杞浇銆佹憳缂栥佸鍒跺強寤虹珛闀滃儚锛岃繚鑰呭皢渚濇硶杩界┒娉曞緥璐d换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