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考试院昨天确定了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的统考合格线,分4大类。
美术类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200分,且单科每门不低于46分。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市统考成绩还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合格要求: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分。
编导类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5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35分。
音乐类合格线分两种。音乐教育专业总分不低于160分,且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0分;音乐表演专业总分不低于100分,其他单科成绩要求与音乐教育专业相同。
表演类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00分,且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13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
昨天起,全市艺术类专业统考的成绩通知单通过邮政寄送,相关考生注意查收。美术类、编导类、音乐类考生在接到成绩单后,如对成绩有疑义,本人可携带准考证和成绩单,办理成绩复核手续。成绩复核时间为2月8日上午9时起,地点分别为:中山西路上海商学院(美术类)、上大路上海大学行政楼(编导类)、汾阳路上海音乐学院(音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