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今天上午公布经审定的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
美术类: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200.0分,且单科每门不低于4..0分。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合格要求: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分。
编导类: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50.0分,且单科每门不低于3..0分。
表演类: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00.00分,且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130.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50.00分。
音乐类:音乐教育专业:总分不低于160.00分,且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音乐表演专业:总分不低于100.00分,且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又讯从今天起,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达到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将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
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相关艺术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报考统考涉及的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还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