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法院公务员的考生需加考专业科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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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考法院公务员的考生需加考专业科目
2009年01月23日 14:10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讯(记者左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昨天发布消息,按照规定报考北京法院系统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目前,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为2月28日。考生可在2月5日至12日上网确认。

  据了解,按照规定,已报考2009年北京市公务员市、区、县各级人民法院审判职位的考生,除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北京市法院系统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人员请于2月5日至2月12日登录“北京法院录用毕业生信息系统”(211.100.17.6),进行确认。2月28日,将在育英学校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请考生登录“北京法院录用毕业生信息系统”查阅相关考试信息。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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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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