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信息时报连日来有关“广州市X粤教育咨询公司”宣传代理名校网络教育招生,并公然表示“不考试不上课就能拿文凭”的报道,昨日,中国国家教育部新闻办公室正式以函件方式回复时报记者,就此事发表官方意见。教育部指出,针对信息时报报道,教育部高教司进行调查证实,该中介公司是骗子公司,四所高校并未委托该机构承担任何招生任务,其中三所高校并未在广州设招生点。
昨日,国家教育部向时报记者传真了对时报报道事件的调查结果,具体调查该事件的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司有关人士表示,2008年8月5日接到教育部新闻办公室转来的《信息时报》报道,高等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立即电话与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报道中提及的3所试点高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南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及中央电大的有关负责人联系。
西南科大拟在时报登广告澄清
广东省高教处回复:“除中央电大通过奥鹏在广东省电大有设点外,其他三校未在广州设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南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人回复:没有在广州设立校外学习中心,也没有和任何中介机构合作,西南科技大学正打算在信息时报登广告澄清此事。中央电大有关负责人回复:没有和任何中介机构合作,目前学校正组织省、市电大在打假。
高校校外办学点网上可查
高教司表示,教育部近期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试点高校名单已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同时,各试点高校计划招生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名单可以通过各校已向社会和“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 ”(www.cdce.cn/)等媒体公布和网络教育招生简章查询。
教育部指出,试点高校只能在审批通过的校外学习中心(包括教育部批准的现在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组织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录取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名单进行核查。
试点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校外学习中心只能在试点高校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开展招生工作,不允许自行开展招生及录取工作。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的,将取消违规单位的招生资格。
高校校外中介不得自行招生
试点高校只能在审批通过的校外学习中心(包括教育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组织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录取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名单进行核查。试点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校外学习中心只能在试点高校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开展招生工作,不允许自行开展招生及录取工作。
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专科或者本科入学资格;严禁未获得高等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招生录取情况、新生名单及有关信息通过“高等学校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平台”中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子系统”备案(网址:wljy.moe.edu.cn/),没有新生学籍注册的学生将不予承认其学籍,也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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