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确保受灾地区被录取考生收到通知书
2008年06月25日 1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6月25日电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今天下午表示,高考录取通知书如果因考生受灾搬迁而无法投递,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配合邮政部门,寻找收件人,确保受灾地区被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
王旭明说,录取通知书马上要下发了。根据每年总有一些学生反映收不到录取通知书等等这样的情况,今年我们和邮政部门已经达成共识:要求各省级招办必须在高等学校同批次招生计划后的3天,就必须把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学生。特别是要落实录取通知书的专项经费,采用给邮据的邮递方式,就是收到以后对方给一个“已收到、已签收”特别提出来不得以平信的方式寄出。所以我觉得我们今年的录取工作有关的部署和要求,应该说非常细致和具体。
王旭明表示,灾区考生由于他们的家庭被水冲毁,可能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因此我们跟邮局签订的合同里面特别提出来,如果因搬迁的无法投递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配合邮政部门,寻找收件人,确保受灾地区被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
王旭明称,因为7月3号就要进行考试,我们教育部派出的两个部长带队去往灾区,我们现在还有一位部长助理还在四川灾区,分别对灾区的教育的有关情况进行具体的指导,那么在考试前和考试中,我们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领导都会在现场进行指导,据我了解大家已经到了灾区,来指导考生的考试 。(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编辑:侯冬华】
专题报道:四川汶川地震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