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河北、吉林、黑龙江纳入"特岗教师"计划——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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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委:河北、吉林、黑龙江纳入"特岗教师"计划
2009年04月17日 16: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17日电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日前发布通知,将河北、吉林、黑龙江三省纳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范围。

  通知指出,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并有效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部、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决定“特岗计划”实施范围扩大至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通知称,国家“特岗计划”实施对象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两基”攻坚县、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特岗教师招聘、培训、管理、待遇等政策按《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师〔2009〕1号文件执行。

  通知要求,三省立即启动“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同时,要根据国家“特岗计划”的原则精神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地方“特岗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吸引大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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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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