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记者从教育厅获悉,2009年至2013年,在原有南疆四地州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师特培计划基础上,扩大培养规模和定向就业覆盖面,启动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
据悉,与原有“南疆四地州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师特培计划”相比,新的“特培计划”在培养形式上,将原来单一的专科层次扩大到本科、专科、中师三个层次;将原来由区内6所师范院校培养,增加到区内外7所院校培养,形成区内、区外高校相互支撑、共同推进的自治区“双语”教师培养工作新局面。
在定向培养范围上,将原来定向南疆四地州,扩大到南北疆七地州和巴州、哈密等其他一些地、州贫困县市。新的“特培计划”学生学费、住宿费由自治区财政统一负责解决。“特培生”实习支教经费纳入“自治区实习支教计划”专项。
据了解,“特培生”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由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南疆四地州及其他贫困地区乡镇中小学或幼儿园就业,并保证在乡(镇)中小学工作5年以上。(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张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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